最高院裁判规则解析:施工合同无效后,工期逾期违约金如何主张?

一、典范案例激发的法令争议

某开辟商与修建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条约》,约定工期为500天,过期守约金为逐日万分之三。施工过程中,因修建公司挂靠天分导致条约被认定无效。工程实践过期180天托付,开辟商起诉主意600万元守约金。案件历经三审,最高院最终改判:条约无效景象下守约金条款无效,但可主意实践损失抵偿

此类瓜葛在建立工程范畴极其罕见。当施工条约因遵法分包、挂靠或未招招标等缘由无效时,发包人能否主意工期过期守约金?若何计算损失?本文分离最高院近三年典范案例,剖析裁判规则。


二、条约无效后守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

(一)最高院中间裁判看法

  1. 主条约无效,守约金条款准绳上无效
    最高院在(2019)最高法夷易近终612号案中明白:施工条约无效时,守约金条款因失往条约效力基础而无效。守约金作为守约义务方式,依靠于有效条约关连,条约无效后不得间接适用。

  2. 破例景象:结算协议中的自力约定
    若双方在条约无效后签订结算协议,偏重新约定过期义务,该条款具备自力性。如(2020)最高法夷易近终983号案中,最高院认定《工程结算书》中过期付款条款有效,可作为损失察算依据。


三、条约无效后的损失抵偿认定例则

(一)实践损失举证的三层逻辑

依据《建立工程法律表明一》第6条,损失抵偿需实现三项证实:

  1. 不对义务:证实对方存在导致工期耽搁的不对(如施工构造不力、职员装备缺少);
  2. 损失范畴:包含间接损失(如过期交房抵偿款)和间接损失(如资金占用成本);
  3. 因果关连:损失与工期耽搁存在间接联系关连,打扫第三方因素影响。

典范案例指引
在(2021)最高法夷易近再102号案中,开辟商提交了与购房者签订的抵偿协议、付款凭据,乐成证实2553万元实践损失,获法院撑持。

(二)损失察算的四种道路

计算方式适用处景举证要点
参照原条约守约金双方不对相当供给原条约及履行状况证据
实践收进凭据已发作对外赔付抵偿协议、付款凭据、发票
第三方评估损失难以量化拜托造价咨询机构出具评估陈述
资金占用损失未发生间接赔付银行贷款利率或LPR的1.3-1.5倍

四、企业实务操纵指南

(一)发包人危害防御要点

  1. 条约无效后48小时内签订结算协议
    在停止施工后立刻签署书面文件,明白工期耽搁义务及抵偿规范,防止适用法定抵偿规则。

  2. 建立损失证据链条

  • 定期发送《催告函》牢固工期耽搁抱负;
  • 对购房者过期交房索赔采纳分户注销制,保存调停书、讯断书等文书;
  • 每一个月统计替换施工增加成本(如另聘施工队用度)。

(二)承包人抗辩计谋

  1. 主意混淆不对
    供给监理日志、进度款支付记录等证据,证实发包人存在计划变更、甲供材耽误等不对。

  2. 守约金过高抗辩
    若法院参照原条约守约金,可依据《夷易近法典》第585条请求调减,供给同期同类工程守约金比例(凡是不超越条约总价5%)。


五、最新法律趋势与合规倡议

2024年最高院建立工程审讯纪要开释两大信号:

  1. 强化实践损失检查:对开辟商主意的过期交房损失,需检查抵偿协议的公道性与须要性,打扫虚高索赔;
  2. 细化不对比例分别:引进“工期耽搁贡献度”评估模子,按不对水平摊派损失。

企业合规倡议:

  • 施工前实现合规性检查(招招标依次、天分检查);
  • 采纳EPC工程总承包形式增加条约无效危害;
  • 在无效条约处理中优先挑选折价抵偿+损失抵偿组合计划。

结语

施工条约无效不即是免责金牌。发包人可经过结算协议锁定守约义务,承包人需善用不对抗辩规则。在“实践损失抵偿”成为支流的法律情况下,企业亟需建立工期治理台账损失证据库,经过事先风控与事中取证,最大限制保护自身权柄。

(本文裁判看法根源:最高法(2019)最高法夷易近终612号、(2021)最高法夷易近再102号等典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