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专业消息:寻乌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所接待群众法律咨询


11月16日上午,市民曹某和古某来到寻乌县长宁镇司法所,分别将写有“主持公道守天平 排忧解难为群众”、“亲民司法倾情服务 止纷息诉尽心尽责”的两面锦旗,送到长宁镇司法所所长梅运传手中,以表达心中感激之情......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长宁镇司法所始终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成功调处了一系列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曹某致谢送锦旗

▲古某致谢送锦旗

意外死亡起争议,人民调解暖人心

2021年8月19日上午,某广告公司员工曹某昌在县城一处红绿灯旁安装广告牌时不幸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意外发生后,死者家属曹某坦等人无法接受飞来横祸,要求广告公司予以赔偿,双方就赔偿款和给付方式存在较大分歧,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于是,死者家属曹某等八人和广告公司法人代表等三人,8月30日下午来到长宁司法所寻求帮助。

为便于工作开展,征得双方同意,长宁司法所邀请镇干部和城关派出所民警一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款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存在较大分岐,调解几次陷入僵局。面对僵局,司法所所长梅运传不气馁,全情投入,通过耐心安抚家属情绪,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点明双方实际困难,阐明人民调解对双方的作用,在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的分歧一步一步化解,最终达成“120万赔偿款分四次付清”的调解协议,并于第二天申请了司法确认。经调委会后期走访,该协议已顺利完成第二次付款。

借钱不还引纠纷,顺利调解促和谐

2021年8月20日,古某来到寻乌县人民法院准备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刘某与汪某,长宁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纠纷进行调解。在对双方的利益纠纷调查清楚后,长宁司法所调解员严向明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告知欠款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劝解债权人尽可能体谅对方实际困难,促使双方顺利达成“20万本金和利息分两次偿还”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经调委会后期走访,该协议已于10月5日履约完毕。通过用心用情调解,在你谅我让之中将矛盾化解,同时节约了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一面面锦旗,彰显了群众对寻乌县长宁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对长宁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认可,下一步,我镇将坚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编辑:凌慧芳

审核:彭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