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干货解读:借贷纠纷被告应诉答辩范文,龚成思律师事务所

(2023)苏0706民初3190号

龚成香、吴琼:

本院受理原告江舜梅与被告龚成香、吴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曹洪卫(民二)电话: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