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民间借贷中作为担保人遭遇了虚假诉讼该咋维权?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我们公司分两次向姜某某民间借贷约250万元用于企业资金周转,我做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也当了这两笔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没想到,公司无力归还这些借款,被出借人告上了法庭,我作为担保人,也被连带清偿418万元;”日前,某某公司其中一位负责人蔡某山先生(下文简称:蔡先生)向律师咨询他遇到的一件法律难题:蔡先生说道:我在后来才意外地发现,在公司的几笔民间借贷的资金中,出借人姜某某并没有真实出借的银行流水记录,更令人惊讶的是,出借人姜某某称,她所出借的其中108万元和60万元是委托王某某亲自送到公司会计曲某手里的。但是,公司会计曲某却根本没有收到这168万元的巨额资金,这两笔出借资金突然间不知所踪了。
蔡先生说道:出借资金的姜某某主张168万元的巨额资金是委托王某某亲自送到了公司会计曲某手中,但是,曲某在法院的询问笔录中对于现金交付事实不予认可。
蔡先生说道:公司会计曲某出具的“证明”中这样证实:姜某某委托王某某将两笔资金交付给青岛某某公司会计曲某,本人均未收到,公司其他人也未收到,特此证明。
蔡先生说道:经青岛市检察院询问证人蔡某山和曲某,认为李沧区法院(2015)李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一案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系虚假诉讼,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青检民(行)监XX号民事抗诉书向李沧区法院提出抗诉。
2019年,青岛市中院做出(2018)鲁民抗XX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指令李沧区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请问律师:我们遭遇民间借贷中的骗局该如何维权?如何向当地人民检察院举报?如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北京中银律师所的王律师认为:所谓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律师认为:个别人出于一些非法的动机,提起虚假诉讼,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生活当中,发现有这种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案。那么,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一旦发现有人恶意虚假诉讼,应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都可以,只要犯罪嫌疑人确实是属于虚假诉讼。
另外,人民检察院对确有证据证实因虚假诉讼行为导致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予以纠正;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人员存在参与虚假诉讼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书面建议审判、执行人员所在人民法院调查处理;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及专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