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民间借贷车辆纠纷,出借车辆出现事故的承担

近日,黄骅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日常生活中出借车辆给亲人朋友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需要负责吗?

基本案情

2022年的某天,老张与朋友在家中聚餐饮酒,饮酒程度达到醉酒状态,酒后老张欲开车去取东西,遂向其儿子小张索要车钥匙欲借用其车辆,小张劝阻了几句后仍将车钥匙交给了老张,后老张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刑事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张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机动车时明知老张是醉酒状态,还将其所有的车辆出借给老张使用,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老张、小张应当共同承担对本案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根据案情并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判令小张对事故受害者的损失承担30%的过错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的重点在于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存在过错。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时怠于审查借用人的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未告知机动车故障。在本案中,小张明知老张是醉酒状态,未尽安全照顾义务,仍将车辆借给老张,小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亲朋好友借车的情况,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审查借用人的驾车资质,避免一时懈怠成为过错方,满足以下几点方可出借:

1、审查借车人的驾照,保证其未吊销未过期。

2、审查借用人的驾照类型,确保其驾照类型符合所借车型。

3、审查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作者:黄骅法院 陈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