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专业头条:哈尔滨借贷纠纷律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

张振安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名家简介

张振安,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海事大学涉外经济法硕士,工程师职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指导老师。上海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商务部服务外包专家成员,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工商局法律专家成员,ALB2015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中国人事保障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创业导师。

曾经在宝钢从事了14年的技术、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海上运输、法律顾问的综合经验,具有19年的法律顾问、律师、仲裁员经验。现担任72个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员(其中15个国际仲裁机构),在400多起国内外仲裁案件中被选定和指定为共同仲裁员、独任仲裁员和首席仲裁员(其中涉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4起案件)。同时代理了300多起涉及国际贸易和海商等领域的国内外仲裁和诉讼案件。100多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和50多起并购和反垄断案件。

参与商务部和中国贸促会多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发表50多篇涉及到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和投资、海商、WTO和贸易救济、反垄断和国际仲裁等有关文章。

擅长领域:

国际贸易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公司法律事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停车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