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专业讯息:民间借贷纠纷坐牢,老赖欠款15万,可以判多少年

封面新闻讯(都法宣 记者 于婷)借款16.5万元,一直拖着不还,10多年前,都江堰市民高某某就因此被告上了法院。在法院判决其于15日内归还借款16.5万元,但是高某某在法院多次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仅归还了6万元。此后,他将铺面变卖,但是获得的钱款也仍然没有用于归还欠款。2018年9月29日,都江堰法院对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他欠我的钱,一直都不还。”2004年2月,都江堰市民李某某将高某某告上法院,要求他归还借自己的16.5万元。法院随后判决高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归还全部借款。随后,对该案立案执行,并送达执行通知书。

2004年至2017年的10余年间,高某某在法院多次强制执行情况下,归还借款共计6万余元,仍然有9万余元一直未归还。2017年,高某某的一个举动更是激怒了李某某。“他把自己的铺面卖了,卖了7万多块钱,但他把这个钱给了别人,也没有还钱。”

2018年6月27日,高某某因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义务,被都江堰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9月10日,高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9日,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准逮捕,羁押于都江堰市看守所。

9月29日,都江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官认为,高某某对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经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于高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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