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观点讯息:借贷纠纷终止调解,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院调解

大家印象中的调解现场,是双方代理人的唇枪舌战,是当事人声泪俱下的控诉,是人声鼎沸的法庭。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却迎来了一场“鸦雀无声”的调解。

在依法受理邓某与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而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是充分了解案情、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虽然邓某委托正常人的女儿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案件办理仍有一定难度。在送达时,法庭干警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主动添加被告微信进行了送达。开庭前又制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审理方案。第一次组织调解时,沟通问题带来的困难远比预想中的大,为保证公平公正,在询问关键问题时法庭以书写沟通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了被告拖欠原告本金为59000元,但在协商归还方案时,被告却迟迟不予答复。承办法官敏锐的察觉到被告的担忧:作为特殊人群,无法与法庭干警进行常规沟通,而原告的女儿却可以正常沟通,被告心有芥蒂,于是法官终止了第一次调解。

第二次调解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庭邀请了天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作为翻译参与第二次调解,在翻译人员的参与下,最终该案顺利调解成功,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原告的借款。

双方当事人从情感上更能接受学校教师作为翻译参与调解,从而获得一致的沟通交流方式,这也是人民法庭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秦州区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尽力满足特殊人群参与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需求,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