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生活中较常见的合同,如果借款人一直不还借款,借款合同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2015年,王亮(化名)借朋友陈清风(化名)二十万买房子,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2017年9月8日还款。到期后,陈清风向王亮要借款。这两年,王亮经营了一家商铺,挣了不少钱,却以手头没钱为借口不还钱。更多借贷纠纷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借贷纠纷律师。
2021年9月,陈清风起诉了王亮,王亮称,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自己有抗辩权。陈清风称自己曾经多次找过王亮要钱,并有录音录像,而且王亮就是说过两天再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本案中陈清风多次向王亮要借款,并且有录音录像的证据。诉讼时效其实已经中断,并且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就算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仍然能够提起诉讼,但是债务人有抗辩权,债权人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本案中,陈清风多次向王亮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因此,作为债权人要及时主张借款,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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