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干货速递:借贷纠纷法处方,专属管辖的四个案件种类不动产

案例: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1.关于李强与赵刚之间欠款的诉讼管辖:

甲市A区法院。

甲市B区法院。

【本案中的借贷合同双方的义务都是交付货币,但争议的焦点是赵刚有无履行还款义务,因而李强是接受货币一方,应当以李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甲市B区法院具有管辖权。而甲市A区是被告住所地,具有管辖权。】

(X)甲市中级法院。

【本案欠款纠纷的诉讼标的额为5000元,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X)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欠款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仅限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双方也未约定协议管辖。】


总结步骤:

(1)识别有无专属管辖,如果案件属于专属管辖,则由特定法院专属管辖;

(2)识别有无协议管辖,如果案件中存在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由协议约定的法院管辖本案;

(3)确定级别管辖,确定由哪一审级法院管辖案件;

(4)确定地域管辖,确定由哪一地域的法院管辖案件。


本题当事人以欠款纠纷提起诉讼属于借贷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俗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

甲市A区法院。

(X)甲市B区法院。

【本题“支付医药费”的诉是侵权纠纷。因此,本题在区分地域管辖时应采用侵权案件确定管辖的标准而非借款合同案件确定管辖的标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又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结合本题,李强在赵刚家被狗咬伤,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相重合,因此,本题侵权行为地只有一个,即甲市A区。由于赵刚住所地也在甲市A区,所以本题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重合。】

(X)甲市中级法院。

(X)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本案级别管辖为基层法院,不存在专属管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