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梅某某(女)等人因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9月14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调集100余名警力,摧毁了一个以成立投资公司为名进行套路放贷、非法逼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梅某某为首的团伙成员10余名,涉案资金流水约1600余万元,非法盈利约200余万元。
“贷款”治病未料惹祸上身
家住无锡钱桥地区的市民薛先生是一名驾校教练员,几年前,薛先生母亲患了重疾需要大量医药费救治。家庭不算富裕的薛先生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仍是杯水车薪。为了给母亲治病,走投无路的他经朋友介绍,于2016年8月份来到了市区一家名为“众鼎”小额贷款公司,并以“零用贷”的形式借贷了6万余元的资金。
然而,好景不长。起先,薛先生如约分期偿还了两次款项,但有次因手头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随后,在对方两次催债电话威胁后,薛先生家的窗户玻璃在夜间被人砸烂,防盗门锁芯也无故被胶水堵死,甚至自家楼道里也被人喷涂满了“欠债还钱”、“全家死光”等血红色油漆大字。
▲被油漆喷涂后的楼道
没过几天,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薛先生在下班后被几名强壮的黑衣男子架上了一辆面包车,并开到了一处市郊荒地。期间,带头的黑衣男子言语恐吓他说,再不还钱,会让薛先生一家人没有活路……
▲借款人家门窗玻璃被敲碎
几个小时的拘禁让本来就有心血管疾病的薛先生突然心脏病发,虽然黑衣男子见状后将其送到了医院保住了他的性命,但薛先生自知欠钱“理亏”,事后既没报警,也不敢声张。
“套路贷”公司进入警方视线
2017年下半年,无锡市公安局刑侦部门通过对近期的民间纠纷和追债等警情的研判梳理,发现盐城人梅某某(女)、吴某某等人开设的利昌、众鼎等四家“贷款”公司有涉嫌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随后,市公安局指定滨湖分局对梅某某等人及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前期走访侦查,办案民警发现梅某某于2015年8月成立了第一家小贷公司--利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紧接着,他们又相继成立了另外三家“贷款”公司,而核心成员仍是梅某某、吴某某和徐某某等人。
▲“贷后组”在借款人家逼债
该团伙还有“贷后组”,所谓的“贷后组”其实就是通过言语威胁或暴力胁迫借款人还款的催债人。这些人个个五大三粗,戴着金链,刻着纹身,在外人眼里俨然就是“黑社会”分子。
通过前期缜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大量违法犯罪事实,2017年9月14日,滨湖警方调集10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捕组兵分多路,在我市新吴区、惠山区将该团伙核心成员梅某某、吴某某抓获,并随后连夜赶赴盐城、苏州等地,将其它成员一举抓获归案。
无法无天终被一网打尽
据了解,梅某某和吴某某是夫妻,早年从盐城来到无锡的一家小贷公司做职员。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两人看到这个行业来钱很快,决定自立门户。2015年8月,第一家公司“利昌”小贷公司成立。随后,他们陆续纠集老乡徐某某和王某某等人,又开设众鼎等3家小贷公司,并设立“贷后组”进行后续追债等工作。
该团伙采用“套路贷”手法,对前来贷款的客户以“高条”和“低条”的借款方式规避法律风险。以贷款1万元为例,“低条”需要扣除其介绍费、上门费、利息等相关费用,贷款人实际到手约6000元。同时,他所签订的“高条”金额一般是“低条”的2-3倍左右,如贷款人违约,前期还款将全部清零,签订“高条”的目的就是要起到对贷款人的约束功能。
▲ 受害人
此外,一旦贷款人报警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高条”还能规避该团伙的法律风险和减少盈利损失。
从公司成立到案发,梅某某等人在两年多时间内,通过非法所得在我市购买了几套房产。同时,该团伙以“零用贷”、“打卡贷”以及“车贷”等形式,并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等手段,对近百名受害人进行暴力催债,性质严重、手段恶劣。目前,以梅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10名成员均已被法院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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