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专业解读:借贷纠纷可以当庭调解吗,法院对借款纠纷调解书范本

近日,固镇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程某当庭支付原告何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2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8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据悉,程某与何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11月20日,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何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当日,程某向何某出具借条一张,口头约定月利率2%。程某仅仅偿还了三个月利息后,就以自己“没钱”为由,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本案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又系朋友关系,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案件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问题,承办法官秉承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从调解入手做双方工作。庭审当天,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向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诚信是人立身之本,借钱不还不仅会面临道德的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希望何某能体谅一下程某目前的实际困难,给予其一定时间筹措资金。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程某认识到自己借钱不还的错误性,明确表示自己愿意先行偿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希望何某能够宽限还款时间。何某也选择再次相信程某,同意延长还款时间。双方达成如上调解协议。“谢谢承办法官,本以为还要再耗时耗力,没想到调解的效率这么高,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部分借款及利息。”何某说道。至此,本案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