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廖某原系原告危某的姐夫。2017年3月,被告廖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危某借款六十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年利率15%,被告廖某承诺于2018年3月30日前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被告于2020年5月向原告支付了利息5万元,并重新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于2021年5月29日前还清借款本息。承诺到期后,被告廖某依旧分文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危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廖某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提出目前无能力偿还,希望原告允许分期还款。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曾系姻亲关系,双方还有共同的亲人,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讲道理、讲法律的同时,着重从情理上讲亲情、谈道德。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现在的处境愿意作出让步,由被告廖某在2024年11月前分五期偿还原告危某借款本息共计八十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