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手拿借条
以及向借款人账户转账的转款凭证
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这么简单的案件
胜败结果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但二审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出借人的起诉
这是为什么呢?
2017年7月11日
小明因为家庭矛盾
负债累累
准备靠网络赌博翻身
赌庄老板老王作为中间人
介绍小明向老张借款
小明出具了7万元的借条
老张收到借条后
向小明转款6.3万元
小明一直未还本金和利息
于是老张将小明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支持了老张的请求
要求小明偿还7万元借款及利息
小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小明主张借款实际用于
偿还自己所欠老王的赌资
小明提交了与老王之间
持续几年100多页的网赌微信记录
同时拿出了收到6.3万元借款后
当即转账给中间人小胡5万元
作为偿还欠老王赌资的证据
和老王发给小明的回信
“欠款67400元,还5万元
还欠17400元”
由于小胡身份不明
小明转给小胡5万元的原因无法查实
老张、老王坚决否认借款与赌资有联系
二审荆州中院认为
小明、老张都是经济状况一般的普通人
相互并不认识,双方没有见面
没有设定任何担保
仅通过老王中间联络发生7万元借款
显然不符合常理
老张出借资金是为了帮助老王
掩盖赌资的可能性很大
同时
小明出具的是7万元的借条
但老张向小明转款只有6.3万元
按民间借贷的一般做法
7千元差额是“砍头息”
“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地下钱庄
给借款者放贷时
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
但老王辩称
因为自己尚欠老张7千元
自己代老张向小明支付了7千元现金
为老张凑足了7万元出借款
老王的证言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
可信度值得怀疑
尽管借款用于偿还老王的赌资
缺乏直接证据
但根据小明提交的间接证据
结合借款中诸多不符合常理的作法
足以认定老张出借行为
与老王的赌资高度关联
该借款的合法性存疑
依法不应予以保护
因此二审法院裁定
撤销一审判决
驳回老张的起诉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保护的是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不仅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债务的合法性同样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法或者合法性存在合理怀疑的债务,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尽管原告老张持有借条、转款凭证,并且借款确已实际发生,但其出借资金的行为高度疑似与网络赌博有联系,所以其打不赢官司。网络赌博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行为,二审法院同时已将该案当事人及案外人长期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