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年县人民法院青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顺利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而且对原告哥哥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并进行了调解,双方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和困扰终于画上了句号。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且是同学,从小一起长大,1999年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生活,2005年俩人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2年,双方因同居期间原告哥哥向被告借款未还一事而争吵后,两人开始分居。今年3月,张某以双方感情早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为由,向万年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调解经过
为妥善处理好家事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承办法官柴润香在收到张某的起诉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事实情况。在与原被告双方的交流中得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二人婚后感情确实一般,且双方也早已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李某也表示同意离婚。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子女抚养费承担问题及同居期间张某哥哥向李某借款未还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青云法庭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择期开庭,开庭当天被告未到庭。庭后,为妥善化解矛盾,柴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调解,而是再次与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交流,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引导,经过柴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细致分析,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对于孩子的抚养费、财产性问题终于达成一致。原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代其哥哥偿还被告借款,并随即向被告支付现金,被告当庭出具收条。本次的调解也完美的落下了帷幕。
在家事纠纷案件处理中,万年法院始终注重办案效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办案过程中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的机会,以春风化雨的工作方式调和当事人纷争,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使家事审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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