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法条一: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公序良俗原则,最常见的领域为婚姻家庭与继承领域。最为人所详知的运用为婚内出轨对小三的赠与无效。对小三的赠与除违反了公序良俗之外,还因为我国婚姻财产制度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不分份额、平等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重点法条二: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为民事行为多且繁杂,法律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在商事领域和社会基层,对将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需求强烈。最常见的领域,争议最多的领域,莫过于不当得利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于交付的现金、借条的出具等等,如果证据不足,往往会考虑交易习惯。
重点法条三:民法典第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在离婚后,许多父/母总是担心无法取得抚养权导致子/女无法健康的成长,存在上述情况,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
重点法条四: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财产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法人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认缴未实缴的股东,在公司对外负债时,认缴出资时间加速到期,需要以自身财产在其出自范围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