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肥城市人民法院发布
三则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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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卢宗昌与被执行人李平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平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983执389号
执行标的(金钱):31540元
未履行的标的:人民币3154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李平伦,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仪阳镇小柱子村,身份号码370922X。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3567268
联系人:肥城市人民法院精执第二团队苏法官
2023年5月16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同庆与被执行人刘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立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鲁0983执160号。
执行标的(金钱):本金190000元及利息。
未履行的标的:人民币19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刘立芳,女,1988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苑小区,身份证号3714254。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发放悬赏金。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准确居住地址并实际控制 被执行人的,奖励1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3567137
联系人:肥城市人民法院宋法官
2023年5月16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董良与被执行人耿健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耿健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鲁0983执174号。
执行标的(金钱):本金80000元及利息。
未履行的标的:人民币8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耿健勇,男,1977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石横镇石隆路4号。身份号码3709227。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发放悬赏金。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准确居住地址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1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3567137
联系人:肥城市人民法院宋法官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