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的深进实施,供水治理规范化水平分明晋升。本文将分离最新法例条款与典范案例,系统解读过期缴费的法令结果、处理流程及用户权柄保护机制,帮忙居夷易近和企业规避危害。
依据《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十六条及《漳州市都会供水节水治理方法》第十六条,用户过期缴纳水费需承当如下义务:
典范案例:福州某物业公司因拖欠8813.45元水费过期半年,经屡次催缴后仍拒缴,最终被停水并商议补缴。
供水单元需经过书面、短信或现场通知等方式履行告诉义务,确保用户知情权。用户收到催缴通知后,可经过如下渠道核实:
若对水表计量或账单存疑,用户可依据《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五十九条恳求第三方检定:
供水单元不得在水费中违规代收其余用度,违者可向市场监管部分歌颂揭发。2024年福建省开展的涉水违规收费整治行为,已查处多起欺压***物业费、加价收费等案件。
2019年全国人大已启动《都会供水条例》订正工作,拟撤消供水企业行政处分权,过期罚款将由住建部分间接履行。倡议用户:
面临供水条例的严厉化治理,用户需增强左券熟悉,同时善用法例赋予的权柄。供水单元与监管部分也应增强透明化效劳,经过“聪明水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同享,配合构建平安、高效的供水系统。如需了解具体案例处理细节,可登录福建省水利厅官网查问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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