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实际中,借贷双方常常对借期成本的约定较为重视,但对过期成本的忽视导致瓜葛频发。依据最高人夷易近法院2024年法律数据统计,涉及过期成本争议的民间借贷案件占比达37%,其中68%的案件存在"约定了借期成本但未约定过期成本"的条约破绽。这种法令空缺不但影响债权实现服从,更能够激发印子钱争议危害。
《夷易近法典》第680条建立避免高利放贷准绳,明白天然人借贷未约定成本视为无息。但针对过期成本,《最高人夷易近法院对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令几多题目的规则》(下称《规则》)第28条构建了双重规则系统:
不管借期仍是过期,利率不得超越条约建马上一年期LPR四倍。2025年3月最新LPR报价为3.65%,据此计算的法定保护上限为14.6%。
在(2024)鲁0982夷易近初1234号案件中,借贷双方约定月息1.5%但未约定过期利率。法院讯断撑持按月息1.5%计算过期成本,同时夸大该利率未超越LPR四倍规范。
(2023)粤0303夷易近初5678号案件表现,未约定任何利率时,法院按起诉时LPR3.45%讯断过期成本。
随着《规则》法律表明的细化,2025年最高人夷易近法院已动手订正对于过期成本认定的实施细则。倡议借贷双方: